根据工作需要,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治安员,从事市公安局相关内设部门门卫、巡逻、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,有关招聘事项如下:
一、聘用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品行端正,政历清白,遵纪守法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。
2、男性,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),身高170CM以上。
3、复员退伍人员。
4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5、具有较好的形象和语言表达、沟通能力。
6、身体健康。
二、招聘方式
(一)发布启事。本招聘启事同时在《河源日报》、《河源晚报》、平安河源网(
www.gdhy110.gov.cn)及公安网河源市公安局主页发布。
(二)报名。请有意者携带身份证、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、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河源市凯丰路4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堂报名。报名时间从2012年2月22日起,每天上午9:00-11:30,下午15:00-17:00,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17时。咨询电话:0762-3335945。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(三)体能、技能素质测试。地点为河源市公安局警官训练处,时间另行通知。内容包括:
(1)队列动作:敬礼、礼毕、齐步行进与立定、跑步行进与立定、正步行进与立定。
(2)体能:1000米长跑。
(四)体检。组织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体检。体检项目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五)考察。根据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对其进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(六)上岗前培训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考试,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(七)工资福利。治安员工资福利统一为1200元/月(含社保个人缴交金额),绩效考核激励金300元/月。
本启事由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。
河源市公安局
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